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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3202 | 发布时间: 2024/1/16 15:00:0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编制而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姚安县太平镇太平街6号,邮编:675302,电话:0878—6082790,传真:0878-60827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太平镇人民政府共通过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2条,其中:政府文件7个,政务信息42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政策问答1条,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总表2个,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2条,机构职能1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1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1个、公开指南1条。2023年度共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40件,办结39件,目前正在办理1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太平镇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内办结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共召开2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镇村干部召开了2次工作推进会,分管领导和党政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了业务培训,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进行了强调,进一步提高了镇村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太平镇人民政府以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第一平台,以实体公开栏和其他实际使用的渠道为辅助开展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同时,镇人民政府和5个村均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并及时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把关。制定了《太平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文件公开属性的管理和信息发布的校对审核把关,确保所以信息先审后发。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并积极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组建了主要由年轻干部组成的政务信息写作专班,制定了考核办法,压实工作责任。四是严格开展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平时的工作考核,由专人定期巡查,督促按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出现重大错误的追究个人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多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完善。三是政策解读解读方式不够新颖,解读内容还不够通俗易懂。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积极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理顺政策解读机制、拓宽解读渠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要求各站所在报审文件时,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确保政解读材料重点突出、内容规范。三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广泛征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2023年太平镇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