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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
来源: 楚雄州政府网 | 访问量:442 | 发布时间: 2024/4/25 10:55:00

为深入推进楚雄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改革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和绩效激励杠杆作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支持楚雄州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改革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在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职称评审、人员流动、人员退休、薪酬核定和人才激励等八个方面,明确具体政策措施,有力助推我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

强化担当聚合力,全力推动改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开拓创新、实干担当的思路和举措,树牢“勇当改革推动者,不做改革阻碍者”意识,奋力推进与部门职责相关的各项改革工作。在参与改革工作过程中,始终以“给政策就是给支持”为原则,坚持“一把手”亲自研究,围绕改革重点,主动思谋、认真分析解读现有政策,对不明确事项及时向上请示,积极争取支持。在严守政策底线的同时,切实用足用好用活政策,汇聚各方力量,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各项改革。

放权赋能重优化,有序推进改革。围绕“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目标,允许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人员实行统筹招聘;允许多层次统筹引进人才、落实集团用人自主权;允许人员实行统筹流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只负责集团外人员调入、调出审批工作,人员流动考核使用管理办法由集团自行制定。通过充分赋予更多人事管理权限,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人员配置,提升人力资源效能。

破题解难激活力,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着力破解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合理增长、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瓶颈制约,允许“两大集团”岗位不突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实行统筹设置;允许职称实行统筹评审,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在公立医院采取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按照“两个允许”规定,拓宽薪酬渠道、优化薪酬结构、充分赋予集团分配权限、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探索集团主要负责人试行年薪制进行管理,允许集团每年安排人才发展保障经费,向上推荐“国贴”“省贴”“省突”高层次人才时可向卫健部门单列指标,并放宽推荐比例。通过建立与医改目标相一致的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工作活力,充分调动积极性,全面推进改革。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打造新时代深化医改云南先行区有力抓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成员单位,按照“权限应放尽放、工资应批快批、绩效应核尽核、职称应晋尽晋、政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同配合,落实深化医改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抓好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高水平推动健康楚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