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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量:22827 | 发布时间: 2022/6/9 16:57:00

近日,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了《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帮助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2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发布。2022年4月25日,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楚雄州文物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 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文旅联发〔2022〕4号),文件阐述了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确定了利用阵地服务资源推动优质服务进校园、推进“文教合作”机制三个方面主要任务,明确了保障措施。根据《楚雄州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  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重要意义

坚持新发展理念,整合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利用学生课余服务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段,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创新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进优质服务进校园,推动“文教合作”机制,培育广大青少年艰苦奋斗、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增强青少年文化自信,不断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为推进文化强县、教育强县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面向青少年开展的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活动教育性和公益性。

四、重点工作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了三个方面8项重点工作,具体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一)利用阵地服务资源方面

1.建设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利用我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服务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博物馆、长征文化公园(姚安段)、群众文化广场、村(社区)篮球场和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11处红色革命遗址、光禄古镇景区等打造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优先保证青少年校外实践需要。

2.有效服务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服务中心)、博物馆、非遗中心、村(社区)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机构,在免费开放的同时,为青少年就近参加文化活动提供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便利。

3.丰富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馆、非遗中心加强艺术创作选题引导,推出一批能够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文艺精品。

(二)推动优质服务进校园方面

1.开展文化进校园系列服务。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加强与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合作,继续做好“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博物进校园”等品牌活动,积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文化素养培育,结合中小学课程教材和地方特色,遴选推荐一批适合进校园、进教材的文物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戏曲曲目、非遗项目和艺术培训项目等。

2.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教育体育局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文化工作者和非遗传承人,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文化辅导员。

3.推动红色旅游资源进校园。结合青少年特点,遴选适合进入校园的红色旅游资源,推动红色教育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三)推进“文教合作”机制方面

1.搭建“文教合作”平台。举办文教互动活动、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到公共文化机构、红色旅游景区参观学习。

2.优秀典型示范引领。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与教育体育局加强联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精神素养培养优秀案例”推介活动。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安全管理等三项保障措施,有序推进工作。



      原文: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姚安县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