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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6525 | 发布时间: 2020/11/10 16:53:08

一、编制《姚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的及必要性

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全县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4年7月2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4年12月1日施行);

(三)《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版);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五)《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6〕103号)。

三、制定过程

(一)组织起草编制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经综合考虑,由县应急局预案管理股起草编制本总体应急预案,于2020年9月上旬编制完成了本《总体应急预案》。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征求意见

县应急局对预案的修订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亲自挂帅的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原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经过大量调研,对预案进行了3次集中讨论和修改,并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2月6日,共收到了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共青团县委、县发展改革局、县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草局、光禄镇政府、太平镇政府、左门乡政府、适中乡政府等20家单位回复,对《姚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评审

2020年9月3日召开了姚安县应急管理专家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县53名应急管理专家对《姚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11位专家提出了意见建议共18条,结合姚安县实际已作了补充修正。

四、主要内容:共十部分

一是总则。阐述《预案》的总体原则(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分类分级、适用范围);

二是应急准备。主要组建好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突发事件处置主责分工、成立专家组、建立联动机制等;

三是应急保障。主要由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资金保障构成;

四是监测与预警。分为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应急响应启动程序等内容;

五是应急处置。分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现场指挥、应急联动、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应急结束等程序;

六是后期处置。分为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步骤;

七是考核与责任追究。明确了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扬和对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

八是培训和演练。明确了新闻媒体应无偿公益宣传,积极发挥普法宣传作用,将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将应急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九是附则。对涉及的专有名词术语作了专业说明,明确了预案编制与制定、预案审查与批准、预案印发、备案与公布、预案修订、预案实施;

十是附录。规范了预案启动格式文本、新闻发布稿格式文本和突发事件应对流程。



        原文: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