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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71120 | 发布时间: 2023/9/4 0:00:00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杨云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德丰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8—5711985

电子邮件:yaxgsj@126.com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德丰路

邮政编码:675300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县纪委监委驻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820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

邮政编码:675300

二、职责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综合质量管理。拟订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推进品牌建设和质量强县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重大产(商)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商)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商)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姚安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办理省、州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局授权和委托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姚安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姚安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姚安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2)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姚安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姚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餐饮服务规划和政策。

6.与姚安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三、班子成员



杨云辉(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扶贫工作;联系栋川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许爱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和机关妇委会工作;联系前场市场监督管理所、适中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毛礼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招商引资、综治维稳、工会、共青团、消费者投诉举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打击走私、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分管办公室(含财务)、人事教育股、行政执法大队、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协助局长抓好行政执法、扶贫工作;联系弥兴、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黄正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场规范、企业(个体)监管、法制审查工作;分管企业(个体)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法规股;联系光禄市场监督管理所、左门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马进(副局长)

负责质量技术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质量发展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联系官屯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科室

根据以上职责,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 12个内设机构,1 个直属机构(副科级),9 个派出机构(副科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含财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维护和保障、舆情处置和信息公开发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预算、决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负责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台账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专项经费和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艾工作。

2、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人才队伍建设、培训、考核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订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退休人员工作。

3、法规股。承担或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法制工作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依法治县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核审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4、企业(个体)监管股。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培育发展,负责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和企业信息公示和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和行政审批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和管理县市场监管局政务(窗口)服务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姚安县“小个专”党委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年报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负责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组织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导姚安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5、市场规范管理股。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州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举报的督办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拟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网络市场秩序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指导系统内网络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姚安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承担姚安县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及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6、质量发展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商标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食品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和政策研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和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

7、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拟订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标准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姚安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认证、合格评定和认可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相关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及认证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认证和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参与认证、合格评定、认可与检验检测区域性组织活动。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承担姚安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和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舆情监测及督办处理;

10、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拟订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流通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实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负责化妆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开展自检自查;负责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宾客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2、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实施中药材生产和药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药用辅料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负责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掌握分析药品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直属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查办或督查督办工作;联合县公安局实施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查处垄断案件;负责各类经济违法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查处工作;指导执法案件的调查,统筹跨区域案件的组织查处工作;负责直销监督管理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姚安县人民政府打击传销办公室和打击走私办公室工作。拟订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负责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查处;指导县投诉举报中心和县消费者协会工作;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队长1名(副科级)。

(三)派出机构

按乡镇行政区划设置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副科级。市场监督管理所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为主,共核定九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 36 名,具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如下:

1.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栋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编制 12 名,设所长 1 名(副科级);

2.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光禄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编制 4 名,设所长 1 名(副科级);

3.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弥兴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编制 4 名,设所长 1 名(副科级);

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编制 4 名,设所长 1 名(副科级);

5.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编制 3 名,设所长 1 名(副科级);

6.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屯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编制 3 名,设所长 1 名(副科级);

7.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编制 2 名,设所长 1 名(副科级);

8.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左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编制 2 名,设所长 1 名(副科级);

9.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适中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编制 2 名,设所长 1 名(副科级)。

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和委托,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责:

承担辖区内市场主体综合监管职责第一责任;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巡查、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产(商)品质量、标准化等综合监管工作,建立监管工作档案;负责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处理消费者各类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管理和考核;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2023年9月4日更新